法院判借錢令弟弟老六返還1.5萬元事故賠償款給哥哥老五,弟弟未主動履行,4日法院強制執行到賬
  羊城晚報訊 記者唐建豐、通訊員黃彩華報道:東莞的安姨(化名)不幸因車禍離開人世,兒子們卻因事故賠償款的分割鬧上法庭。法院判令其中的弟弟老六返還1.5萬元事故賠償餐飲設備款給哥哥老五。但判決生效後,弟弟並未履行。4日,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經強制執行到賬。
  2011年9月,安姨因交通事故不幸死亡。事故發生後,肇事司機張某支付了安姨家屬喪葬費2萬元。安姨生前有六個子女,其中老二在安姨之前去世。其他子女委托老六作為家屬的委托代理人與肇事司機簽訂損害賠整合負債償協議。2011年12月,老六與肇事司機約定,車方共支付賠償金11萬元了結此事,老六簽收了剩餘賠償款9萬元。
  五兄弟姐妹就包括案涉交通事故賠償款及其他安姨遺留財產等達成協議,約定按六人(即含老二家屬)系統家具份額分配,併在協議上簽名確認。2012年12月,老五狀告老六,並將其他兄弟姐妹列為本案的第三人,稱老六領取賠償款後一直將其據為己有,他多次提出該款屬於共同共有,並要求老五返還相應份額,但老六一直不予理睬,請求法院判令老六返還母親的事故賠償款相應份額2.2萬元。
  根據相關規定,五兄弟姐妹已簽訂協議,剩餘可分配賠償款應按協議約定的六人分配二胎,即老五可獲得的份額為1.2萬多元。加上老五之前預付的辦喪事費用3000多元,即老五應拿回1.5萬多元。賠償款已由老六領取,故老六應向老五返還該相應份額的款項。
  昨日,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令老六返還老五事故賠償款1.5萬元。但判決生效後,老六並沒有主動履行。經法院強制執行,目前該執行款已劃撥到法院賬上,執行手續在進一步辦理中。編輯: 王燕子  (原標題:母親車禍離人世 兄弟上庭爭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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